一把火,判4年、赔偿10万!
来源:江西消防 |
时间:2023-04-15 08:20:27
近日,景德镇乐平市人民法院
【资料图】
审结了一起放火罪
被告人因索要欠款不成
竟在债务人前妻家中故意放火
案件详情
法院审理查明
2022年9月,被告戴某向刘某
索要欠款无果
随后购入两个1.5L的瓶子并装满汽油
几日后
戴某背着两瓶汽油来到刘某家中
但刘某已与前妻蔡某离婚搬离此处
戴某与蔡某交涉无果
便趁着蔡某送儿子上学外出的间隙
进入房中泼洒汽油并点燃
大火将屋内部分家具、家电烧毁
不仅给蔡某某造成经济损失
更危及整栋楼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
判决结果
法院审理认为
被告人戴某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
危害公共安全
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
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
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
提 醒
故意纵火是违法行为!
视情节严重程度,最高可判处死刑
遇事请理性沟通
切忌因为一时冲动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
●综合:乐平法院、杭州消防、山海视频
●编辑:张国强
●审核:黄国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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